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归所在地和上级机关的双重领导。是机关的组织形式,一般属于主管工作的下设职能部门。在接受上级机关的业务领导时,原则上是下管一级。在授受所在地领导时,包含了行政领导与组织领导。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和县级,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加强人民的法律监督,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系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厅(局),地区(州、盟、地级市)设处(局),县(旗、县级市)设,其下设立分局和城市街道、乡镇派出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