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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欠薪企业,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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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1、劳动者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一般来说,多数用人单位会考虑到诉讼成本和造成的负面影响,会同意支付合理工资的要求。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和解协议,但要注意该协议并无强制执行力。2、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主持调解。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可相对中立的协助双方化解矛盾,也有利于减少双方诉累。因此,当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先考虑此种方式。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但该协议也无强制执行力。3、在无法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经协商仍无效时,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与上述方式不同,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途径,即在依靠上述几种方式均无法要回工资时,下一步必经劳动仲裁。仲裁开庭前会安排调解,此时制作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一般来说,因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引发的争议,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一裁终局的。4、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之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起诉。也就是说,劳动者如果未能获得满意的结果,比如没要到工资,或者工资给的少,是有一次救济途径的,即可通过诉讼形式补救一次。而用人单位仅能在具备法定情形时,才能向申请撤销仲裁。此项规定体现出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一、假期工不给工资怎么办没有合同假期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二、兼职不签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口头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保留工资报酬有关的证据,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短信的方式确定劳动报酬。(一)如果是在校学生做兼职的。由于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不能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所以与雇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劳动局无权管辖。问题如果跟单位协商不成,只能自己收集证据向起诉要求单位支付报酬。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在单位兼职的事实,单位支付报酬的标准、工作时间和应支付的报酬等。(二)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做兼职。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首先,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建议及时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义务。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起诉。目前,有的在校学生也会利用休息休假的时间做一些兼职,如果此时单位不发在校学生的兼职费,那么其只能向提起诉讼,因为在校学生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而对于那些劳动者做兼职的,则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诉讼、提起劳动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3种观点: 遭遇拖欠工资,应及时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加强法律意识,不轻易相信口头承诺;用人单位要确保及时支付工资,以免发生劳资纠纷;侵害劳动者权益可要求支付赔偿金;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包括解除合约和支付赔偿金。法律分析一、遭遇拖欠工资该怎么维权1、被欠薪要及时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发生欠薪,可以到先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其立案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若不成,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起诉。劳动仲裁可由本人进行申请,也可委托律师办理。企业拖欠工资达到一定数额,劳动部门责令整改后仍不改正的,劳动部门将会移交给门立案。即使用人单位已倒闭,也不影响务工者追讨工资。劳动者要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轻易相信企业主的口头承诺,一旦用人单位出现欠薪的情况,要及时向劳动部门投诉。如果等到年末欠薪金额变大,再想一次性讨回被拖欠的工资,难度就增大了。而对于用人单位,企业主能把握好自身的经营方向和资金预算,务必保证工人的工资能及时发放,以免发生劳资纠纷。2、还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二、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结语维权拖欠工资的方法有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和起诉。劳动者要加强法律意识,及时向劳动部门投诉,避免欠薪问题扩大。用人单位应确保工资及时支付,以避免劳资纠纷。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赔偿金的支付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包括劳动者解除合约和支付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并要求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1种观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履行等方面的争议。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的劳动者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在法定的劳动仲裁申请时效内,并考虑到特殊情况下的时效规定。法律分析仲裁请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三、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向法律维权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劳动者在提出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申请的同时,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在法定的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此外,新法还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下仲裁时效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1)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结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受案范畴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辞退和辞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方面的争议,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时,需满足在劳动仲裁申请时效内提出申请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权利主张、救济请求、不可抗力等,仲裁时效可中断或暂停。对于劳动关系终止后的劳动报酬争议,劳动者需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2种观点: 要真正解决劳动者权益屡受侵犯的问题,还必须从资本和劳动不对等、资本权力过度膨胀以及一些行为错位等方面着手,否则,保护劳动者权益仍将是一句空话12月24日提交全国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二审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作出了许多规定。其中有——解决欠薪有新途径、被欠薪者可向申请支付(详见昨日本报A04版)欠薪一词,每到年底,总成焦点。对此,在执行法律和行政干预上,都下了不少工夫。现在,恰逢年末,全国常委会二审劳动合同法草案,意义重大。不过,在国人对行政干预依赖心理较重的当下,行政干预尚不能解决好欠薪问题,那么,即便是全国常委会通过劳动合同法草案,欠薪能不能因此绝迹,恐怕没人乐观。我们现在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并不少,但实际中,并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这不仅仅是法制规范不完善,而是欠薪有着现实根源。首先,劳动和资本不对等。这是根本性的问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法律层面上看,是平等,即双方意愿的真实表达。但这种平等掩盖了双方实际不平等的现实。因为,相对于资本,劳动者处于弱势,在无法和强势力量博弈的情况下,最利于自身的选择,就是接受资本所提出的条件——这尽管体现劳动者的真实意愿,但并不能掩盖不平等的事实。可以说,法律所保护的本就是一个不平等的条约而已。其次,二者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资本支配劳动,这是一个普遍事实。只有在高科技人才聚集的地方,比如硅谷等,才能打破这个现实,但也是凤毛麟角。几乎所有的劳动者,无不在资本统治之下。而更令人担忧的是,劳动者越来越多,选择的余地越来越小,这更进一步促使资本力量的强大。比如,进城的农民工,本就知道老板欠薪,但因为没有更好的选择,不得不仍旧为其工作。这才是欠薪老板之所以置法律规定和行政干预于不顾的原因所在。最后,有时候资本和权力的结盟,也是劳动者权益无法保障的关键原因。从稳定社会大局出发,尽管各级都为解决欠薪问题而积极努力,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一些和资本走得过近。媚商、纵商、宽商、惠商等这些本不属于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品的的工作,全都在招商引资的幌子下进行。而那些被娇惯出来的资本,愈发变得飞扬跋扈,肆无忌惮。于是,欠薪等一些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情时常发生。维护劳动者权益,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是必要的,但要真正解决劳动者权益屡受侵犯的问题,还必须从资本和劳动不对等、资本权力过度膨胀以及一些行为错位等方面着手,否则,保护劳动者权益仍将是一句空话。

第3种观点: 当公司恶性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通过与单位协商、申请调解、投诉劳动行政部门、请求支付令、申请仲裁及提起诉讼等方法进行维权,法律依据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法律分析某公司恶性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与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直接向人民请求支付令;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拓展延伸员工权益保护:揭示某公期拖欠员工工资的困境与解决之道在员工权益保护方面,某公期拖欠员工工资的困境是一种普遍存在的问题。这种情况对员工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导致他们面临经济困难和心理压力。然而,解决这一问题的道路并不容易。员工可以通过寻求法律援助、与公司进行协商谈判、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媒体曝光和公众的支持也可以对某公司施加压力,迫使其履行支付员工工资的义务。综上所述,面对长期拖欠工资的困境,员工应积极采取行动,通过多种方式来解决问题,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语针对某公司恶性拖欠工资的问题,员工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权。包括与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支付令、申请仲裁以及向提起诉讼等。在保护员工权益方面,长期拖欠工资的现象普遍存在,给员工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解决这一问题并不容易,但员工可以通过法律援助、协商谈判、投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媒体曝光和公众的支持也能施加压力,迫使某公司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员工应积极采取行动,多方面解决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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